内容简介
法治是治国方略的重大选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每一位公民了解、认识和理解法治的内涵,以法治的精神熏陶自己,以法治的理想激励自己,以法治的训诫鞭策自己。本书的编辑即希望为此提供一种纲要性的法治读本。
法治不仅是治理的技术问题,也是治国的精神问题;不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也是政治层面的问题;不仅是客观的制度问题,也是主观的修养问题;不仅是国内建制的问题,也是世界秩序的问题。本书第一编立足于一种世界的与历史的视角,将法治放在中华文明复兴、中国参与国际秩序构建的高度,阐明法治作为国家精神与道义力量的重要意义,同时给出了关于法治与宪法之内涵的一个最低限度共识。
作为一个处在重大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当下的法制建设有其自身的历史境遇、道路与问题。可以说,在这个“时间的丛集”中,情况是极其复杂的,或者说,多元因素之间的角力还处在一个过程之中。为此,总结法制变革的历史,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机遇,提高反思的意识和能力,就尤其必要。法治政府有哪些特征?国家关于依法行政的纲要有何种历史意义?一个更具根本性的问题是:改革就意味着要“变”,而法律一旦确立就要求稳定,要求遵守,那么,如何理解变与不变之间的关系?此外,改革意味着形成新的制度。在新制度形成的过程中,该如何理解作为行动者的人在其中所能发挥的和应当发挥的作用?本书第二编即针对这些转型时期的特殊而重大问题,收录了有代表性的论述。
本书第三编重点选取了若干具体法律部门的文章。法治最终要体现在具体的法律部门当中。近年来,我国在若干基本领域的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改革的成果和方向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和巩固。当然,就具体的制度设置来说,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在宏观的层次上了解这些具体法律部门,对于把握当前的法制格局、把握未来的法制进程来说,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