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水是生命之源,水利是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命脉。中国长期以农立国,水利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盛世治水,历代强盛的封建政权都把水利事业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不仅投入巨额的人力、物力、财力兴利除害,而且设置各级各类水利管理机构和官员,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各类水事活动。清代水利法制与水政史是中国水利史、水利法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认真研究。
水利法制与水政史,既是水利管理史,也是法制史,应该视为水利管理史和法制史的交叉领域,其研究对象可概括为古代规范水利活动的立法和司法情况及其内在发展变化的规律。现代水利活动是一个内涵非常宽广的概念,它几乎包括人类所有的与水有关的活动。以现代水利活动及其内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现代水利学科,其专业化水平较高,分工很细。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水利活动的分工要模糊一些。如果大致划分,古代水利活动可分为防洪、农田灌溉、航运、城市给排水等几个大的门类。如果再细分,每个门类又可分为若干具体方面。这些具体水事活动都需要一定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予以规范与约束。这些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构成了不同时期立法及司法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历代水利立法和司法活动及其内在发展变化规律就构成了中国水利法制与水政史的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