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曹险峰,男,1975年9月生,吉林长春人,法学博士。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人格权法、侵权法、债法、婚姻法。2005年获法学理论博士学位。迄今在《法律科学》、《吉林大学社科学报》、《社会科学战线》、《法制与社会发展》、《判解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参与教材编写五部,承担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等课题三项。
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地论证了人格权的基础理论问题,阐明了民法与人、人格、人格权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本书首先从人格在民法发展历程中所表现出的不同样态出发,指明了近现代民法中各种典型的立法例对待人格权态度的不同及其原因,由此而说明了人格与人格权的关系。以此为基础,本书又对人格权的理论基础及内涵、法人人格权之否定、人格权法定化的理由、承认一般人格权的原因及其模式等基本问题展开了较为全面的主题分析,从而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坚持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本书适合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及在立法实务部门工作的人员阅读,也可供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阅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