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8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广州地区组建的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本会自组建以来,秉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锐意改革,立志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受案数量逐年增加,2008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4050件,案件总标的额63.9亿元,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列。
本会现拥有一支600多人的仲裁员队伍,荟萃内地和港台地区法律、经济及其他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退休法官、会计师等。本会现有工作人员7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9人,90%以上人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5人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
为适应现代化办案需要,本会努力提高现代化办公手段,在全国仲裁机构中率先实现“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最大限度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本会拥有近3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仲裁庭室,仲裁庭室宽敞、肃静,配备有电脑、大屏幕显示仪和先进的录音、录像设备,可适应英语等多语种交流,为当事人省却了语言交流方面的不便。
借助仲裁自身优势,顺应社会发展需求,本会适时而变,在证券期货、消费、金融、旅游、科技、医疗、体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积极探索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制定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有针对性地培育专家仲裁员,不断提高仲裁效率和仲裁质量。
本会现设有案件受理部、办公室、仲裁秘书部、国际仲裁部、发展部五个部门及东莞分会、中山分会,并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合作,成立了广州仲裁研究院,专门从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
内容简介
为了总结最近几年出现的新类型的案例,指导办案和理论研究,在总结已在我社出版的《仲裁案例选编 第一辑》成功经验的的基础上,广州仲裁委员会从这些新类型案例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汇编成《仲裁案例选编 第二辑》。第二辑汇编近60件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实践中比较新的18类案件。这些案例展现了仲裁裁决形成的思考和推理过程,对仲裁办案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有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