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与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和GB/T 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
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第3部分:引用文件;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第5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
——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规范;
——第7部分:管理体系标准的论证和制定。
本部分为GB/T 2000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与GB/T 20000.2—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采用国际标准之外其他类型国际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删除了采用区域和其他国家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本部分第7章内容不适用于采用IS0公布的其他国际标准化机构发布的标准的规定(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国际标准”的术语和定义(见3.1);
——修改了术语“采用”的定义(见3.2,2001年版的3.1);
——删除了“等同”可选条件的第一个条件[见2001年版的4.2a)];
——增加了采用国际标准时需关注IS0、IEC以及IS0公布的其他国际标准化机构的有关版权政策文件的规定(见5.1.1);
——增加了将国际文件采用为我国同类型文件的规定(见5.1.2); ,
——修改了与国际标准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国家标准的编写方法(见5.1.4,2001年版的5.1.2);
——修改了前言中应陈述的内容(见5.1.4,2001年版的5.1.3);
——删除了关于多语种出版国家标准以中文文本为准的规定(见2001年版的5.2.4);
——增加了结构有较多调整时宜编排附录的规定(见6.1.2);
——增加了在标准前言中简化陈述编辑性修改的规定(见6.1.3);
——增加了等同采用时,对于国际标准不注日期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在国家标准中应全部规范性引用的规定(见6.2.1);
——增加了对于保留引用的国际文件的标识规定(见6.2.1至6.2.3);
——删除了关于引用即将出版的国际标准的规定(见2001年版的6.2.4);
——增加了将国际标准的参考文献替换为我国文件的规定(见6.2.4).
——修改了在标准中标示一致性程度的规定内容的顺序和示例(见8.3,2001年版的8.3);
——增加了关于国际标准条款中助动词的翻译规定(见附录E)。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0/IEC指南21—1:2005{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其他类型国际文件第1部分:采用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