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叶利军,1964年生,女,湖南长沙人,汉族。2004年于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获得史学博士学位。自1993年起,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现为人文信息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史。曾主持和参与省厅级课题5项,在《近代史研究》、《求索》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选举制度,包括国会议员、约法会议、立法院、国民会议、国民代表会议议员、总统,省议会和省级机关,县市乡村自治机关的选举制度,使人们对此有一完整和宏观的了解。
本书拟分以下6章:
第一章,晚清时期对西方选举制度的介绍与实践。晚清时期,作为西方民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西方选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介绍到了中国,使近代中国人对之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少数先进的知识分子,对中国的选举制度进行了初步设想。清朝末年,随着“预备立宪”的开展,西方选举制度在中国初次实践。
第二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国会议员的选举制度。考察第一届国会、第二届国会选举制度的产生、主要内容及其运行情况,并对上述选举制度的内容进行评价。
第三章,约法会议、立法院、国民会议、国民代表会议议员的选举制度。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除国会外,还先后出现过几个特殊的中央立法机关:约法会议、立法院、国民会议、国民代表会议。本章分别考察约法会议、立法院、国民会议、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制度的产生、主要内容及其运行情况,并对上述选举制度的内容进行评价。
第四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总统选举制度。在扼要介绍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关于总统选举问题规定的基础上,对总统选举制度的确立、总统选举制度的修正以及总统选举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考察。
第五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省级机关的选举制度。分别探讨省议会议员选举制度,以及联省自治运动期问湖南等省省级机关选举制度的确立经过、主要内容和运行情况。
第六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县市乡村自治机关的选举制度。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县市乡机关的选举制度属于地方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此时期地方自治制度演变作一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讨论徐世昌任大总统期间所确立的县市乡地方自治机关选举制度,以及联省自治运动时期,湖南、浙江等省宪法所确立的县市乡地方自治机关选举制度,并对湖南地方自治机关的选举情况进行考察。此外,还对山西、云南村自治机关的选举制度作了一定的研究。
结束语。根据前述研究,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选举制度的基本特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作一总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