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 18342 2001《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标准正文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GB/T 189改为GB/T 17608,同时增加对GB/T 19494.1和GB/T 19494.2的引用;
——将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的Ⅰ级和Ⅱ级修改为块煤和混煤的技术条件;
——增加了对“质量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第4章);
——表1及表2中全硫的技术要求改为“≤0.75,>0.75~1.00,>1.00~1.50”;表2粒度的技术要求改为“<30(<3 mm的不大于25%)”;
——删除表2中挥发分的技术要求“6.50~10.00(Qnet,ar>21 MJ/kg)”,将挥发分的技术要求“10.01~20.00(Qnet,ar>17.7 MJ/kg)”改为“>8.00~20.00(Qnet,ar>18.50 MJ/kg)”;表2中的发热量由21.70 MJ/kg改为21.5 MJ/kg。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