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作出的新探索和新概括,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是基于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对于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配置资源、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现正确的利益导向,是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财政部作为宏观调控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仅关系到财政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也大有可为,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