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第1章、第2章、第3章、附录A、附录C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EN 12852:2001《食品加工机械 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 安全和卫生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与EN 12852:2001的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EN 12852:2001的前言、附录ZA;
——将“本欧洲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按GB/T 1.1规定的标准格式要求,将引用的有关国际、国外标准改为相应的国家标准;将EN l2852:2001第1章“范围”中将风险评估内容移到第4章,将使用信息的内容移到第7章;
——本标准5.2条将EN 12852:2001中5.2条内容改成“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应符合GB 4706.1和GB 4706.38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