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的第1章、第2章、第3章、附录8和附录C为推荐性的,其他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EN 453:2000<<食品加工机械立式和面机安全和卫生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与EN 453:2000的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EN 453:2000的前言、附录ZA;
——将“本欧洲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按G/T 1.1规定的标准格式要求,将引用的有关国际、国外标准改为相应的国家标准。正文中的引言内容作为单独要素“引言”放在前言之后。同时将EN 453:2000第1章“范围”中有关重大危险的内容移到本标准的第4章;
——本标准5.2将EN 453:2000中5.2“和面机应符合GB 5226.1和下列要求”内容改成;“和面机应符合GB 4706.1和GB 4706.38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