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邱本,1966年生,江西宁都人。198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中国丰土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瑞士联邦研究所做访问学者。著有《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原论》、《市场法治论》、《宏观调控法论》、《市场竞争法论》、《经济法通论》、《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研究》(三卷)、《经济法原理》、《法律面面观》、《问学之道》等著作;在《哲学研究》、《法学研《国法学》和《法理学论丛》、《商事法论集》、《经济法论丛》等书刊上发表《无偿人权和凡人主义》、《从契约到人权》、《形中法学论纲》、《商土中国及其法治建设》、《经济的法律分析》等学术论文一百二十余篇。
内容简介
人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它直接关切到人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一般说来是人就会关心人权,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人,都会关心人的问题和处境、人的生存和发展、人的权利和命运,只是关心
的程度和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如有的是本能的意识,有的是朴素的认识,有的是系统的知识,有的是专门的研究,有的是具体的实践,但都是对人权的关心。而人们只要关心人权,就应对人权有发言权。因此,人权是十分大众化的,它会得到大家的关心,也需要大家去研究。
一切真正的研究都应该探究天地人、追求真善美,都是为了使人更加成之为人。人类的一切学问,其使命都是“问道”,而“道不远人,远人非道”,因此,它们所问之道都是“人道”。
“人道”是人权的基础和核心,既然要追问“人道”,那么就应该研究人权。研究人权是人的一种责任,尤其是一个学者的责任,因为只有研究人权,才能真正认识人、尊重人、做好人;也才能研究好学问,因为一切学问归根结底都是有关人的学问,都是“人学”,研究人和人权是研究其它一切学问的前提和始基;也只有认识了人、研究好了人权,才能研究好其它学问,其它一切学问才有人性,因为人和人权是其它一切学问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