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6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工业和商业用湿式和干式真空吸尘器,及动力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修改”的部分,表示GB 4706.1—2005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中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的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符合GB 4706.1—2005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的附录AA、附录CC、附录D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朱焰、徐云国、周小林、张仁生、刘开、岳京松、孙鹏。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