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秦醒民,男,1942年10月生,汉族,山西襄汾人,大学学历,1966年9月参加工作,196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1962.09 - 1966.09 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66.09 - 1968.07 留校待分配;
1968.07 - 1972.08 海南陵水县保卫组干部;
1972.08 - 1975.08 海南陵水县委常委秘书;
1975.08 - 1979.03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副科长;
1979.03 - 1983.11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科员、副科长、科长;
1983.11 - 1985.10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副处长、处长;
1985.10 - 1992.11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其间:1986.09-1987.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法制班学习);
1992.11 - 1993.02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93.02 - 2002.05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其间: 1995.03-1995.06在中央党校进修部省部级领导班学习);
2002.05 - 2003.01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其间:2002.09-2002.1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省部级领导班学习;2002.01晋升为二级大检察官);
2003.01-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内容简介
作者把国家法律机制与国有资产改革综合加以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应当系统、全面法制化的独到见解,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上理论研究的空白;作者提出的许多观点,特别是如何运用刑法惩治有关国有资产犯罪的观点值得重视。本书归纳近一个时期以来有关国有资产保护方面的调查研究成果,对于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较为系统、深入地剖析,并大胆设想关于国有资产法律保护体系,希望能给从事国有资产管理专业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一些有用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