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法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
主要学术成果: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7年修订1版,2000年修订2版,2003年修订3版),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初版,1998年第2版),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2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体刑法学》(高务印书馆,2001),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06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周光权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除专者外,另有文集8部,并主编著作三十余部,合著6部,合译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二百余篇。
内容简介
我国面临着刑法知识的重大转型,唯有完成这一转型才能使我国刑法知识适应刑事法治建设的需求。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在刑法工具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刑法问题的思考都是一种政治的力量,一种意识形态的考量,因而所谓刑法知识完全混同于政治常识形态教条,刑法知识的学术化完全无从谈起。刑法知识的政治化以及意识形态化,实际上是政治对刑法学的一种侵蚀,有害于学术的独立性和知识的纯粹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刑法知识面临着去意识形态化的迫切性。从而实现对刑法学术的最终回归。本书是陈兴良教授对刑法知识的最新研究成果,对于提升我国刑法学的学术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