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光明:河南省商丘市委党校法学教授。1982年毕业干西藏民族学院政法系。本人长期致力于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先后在国家级、省部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5部.负责并完成省部级、市厅级重点科研课题36项(包括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4项),其中有28项获得省、市级优秀科研成果1—3等奖的荣誉称号。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受到高层专家学者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关注和好评。本人先后被聘任为中国国情调研中心常务理事、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职。
内容简介
本成果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是一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整体的设计和内容方面,体现出较为明显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特征,为丰富和发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成果力图通过对中国社会转型期阶段监督体制的严重缺陷和法律体制的缺失,是使权力失去有效监督从而导致腐败的内在逻辑关系的深入剖析,力求从源头上构建起长效完善的防治腐败的廉政法治体制,以把腐败减少到最小范围和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