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创办一个学生刊物,是华东政法学院许多研究生梦寐以求的。这次在华东政法学院院领导和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终于拥有了一份属于学生自己的刊物。我们一定会利用好这个平台,充分展示华政学子的学术风貌。
收入本期的文章都是很见学术品质的。首先,法律移植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在“域外法·中国法”的栏目中,我们邀请到了华东政法学院的院长何勤华教授一篇介绍清末以来中国移植西方司法制度的文章,其详尽的史实资料和耐心的辨析,足以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移植这一课题的学术价值。而李秀清副教授的一篇关于建国后移植苏联宪法的文章,从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移植的角度显示了法律移植的另一个维度——政治先导型的法律移植。刘守刚博士关于中西宪法比较的文章,从宏大的视角揭示了中西在宪政文化层面的区别。
近年来,有众多学者呼吁“社会法”作为独立于公法、私法的“第三法域”而存在。本期约请了几位致力于社会法研究的专家共同探讨这一问题,董保华、王全兴、汪敏、姚岚秋、李凌云诸位先生的文章构成了一组主题论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社会法的各个面相。游伟、谢锡美两位先生的关于刑法的论文,阐明了刑法学领域一个崭新的课题,即“非犯罪化”,相信有兴趣的读者一定不会错过。梁上上先生的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文章围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集中阐释了可撤销合同的相关问题,该文充分表现了大陆法系民法“教义学”(拉伦茨语)的魅力。以上文章都收入了“法相评论”栏目。
在“经济·贸易与环境之间”栏目中,张宏森教授关于国有财产的深刻研究读来让人触目惊心,而邱加化同学 关于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问题的论文,同样也让我们感到一种忧国忧民的理论关怀。值得推荐的是陈项先生研究欧洲中世纪贸易史与资本主义民商法典产生的长篇论文。欧洲中世纪对于中国人来说一直是一个谜,而我们关心的韦伯式的“资本主义问题”恰恰根源于中世纪的商业贸易以及与此相伴的独特的法律制度,陈颐先生的论文通过一种社会史的考察,把民商法中“会意”规则的问题重新植入中世纪商业贸易的背景中,使我们理解了资本主义经济及其民商法典的历史根源。
最后是“教育·学习与学术”。戚渊教授以切身的法学学习和研究的体会,向我们道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学习心得,相信这对于广大的法科学子都有所稗益。冷霞同学精读了大木雅夫的《比较法》一书,写出的读书笔记也是很有见地的。
也许这本刊物在许多读者眼中还很不成熟。但学术传统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我们暂且把本书视为一个开始,希望后来者能不断地超越前辈、学术的薪火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