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主要技术要求采用了国际体操联合会(FIG)器材标准规范ⅡMAG1 01.01.2006{竞技体操场地》及ⅣMAG1 01.01.2006《竞技体操场地》。
本标准与国际体操联合会(FIG)标准对应如下:
——本标准第3章“术语和定义”与FIG的ⅣMAG1 01.01.2006中3.1“术语”相同;
——本标准4.1“外形及尺寸”与FIG的ⅡMAG1 01.01.2006中第2章“尺寸及图样”相同;
——本标准4.2“外观”中4.2.1、4.2.3与FIG的ⅡMAG1 01.01.2006中第1章“形状”相同。4.2中4.2.2为增加的条文;
——本标准4.3“结构与材料”4.3.2、4.3.3、4.3.4及4.3.5与FIG的ⅡMAG1 01.01.2006中第3章“作用性能”相同。4.3中4.3.1为增加的条文;
——本标准4.4“冲击性能”及5.4“冲击性能测试”与FIG的ⅣMAG1 01.01.2006中第5章“性能要求”、第6章“试验设备”、第7章“试样”、第8章“环境条件”及第9章“试验程序”相同。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春合体育用品厂、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冀鲁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中山市健将健身器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之林、陈宝生、李春荣、罗文辉、张洪印、黎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