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第5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 17498《固定式健身器材》包括以下9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力量型训练器材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4部分:力量型训练长凳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5部分:曲柄踏板类训练器材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6部分:跑步机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7部分:划船器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8部分:踏步机、阶梯机和登山器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9部分:椭圆训练机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0部分: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是GB 17498的第5部分。
本标准在其各部分的划分时,为了保持与原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将第2部分和第3部分予以了合并。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20957—5:2005《固定式训练器材第5部分:曲柄踏板类训练器材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为了方便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为了与我国现有的健身器材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并根据该类产品在国内外的实际使用场
所及其我国的习惯性产品名称,适宜地修改了标准名称的“引导要素”;也即,将直接翻译后的
近义词“固定式训练器材”(stationary training equipment)修改为了“固定式健身器材”;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封面、PDF否认责任声明(PDF disc1aimer)、前言和目次;
——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
——用“GB 17498的本部分”或“本部分”代替了“ISO 20957的本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