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GB 4706的第60部分。本部分应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 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条文中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43: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43部分: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替代GB 4706.60--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 4706.60一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第1章中删去了注2中的:在热带地区使用的器具,必要时可有特殊要求;
——参考文献中增加:GB 4706.20~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焰、鲁建国、曾文礼、张仁生、刘开、孙鹏。
本部分于2002年11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