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中的4.1.2、4.2.8、4.3.2、4.5.2、4.6、4.8.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采用了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篮球规则》(2008年版)和欧盟标准EN 1270、EN 913。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体育健身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春合体育用品厂、北京飞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健将健身器械有限公司、山东冀鲁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宁波奇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春荣、张曼中、陈宝生、肖建京、张之林、罗文辉、李成业、张洪印、陆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