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斌彬,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祖籍广东汕头,1977年2月生于福建省漳浦县,2006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进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法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现受聘于华侨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与法经济学研究,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项,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并在《法律科学》、《国际经济法学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现代财经》、《国际经贸探索》、《证券市场导报》、《上海金融》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二十八篇。
内容简介
本书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理论,采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案例分析、规则分析以及经济分析等方法,以美国共同基金为基点,由内而外将美国规制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机制分解为信赖义务规范、独立董事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和法律责任规范四个核心环节,以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同时,本书在总结美国上述规制经验的基础上也力图结合我国的实际为如何更好完善我国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治理献言献策,以期在我国建立起一个投资基金能得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本书语言风格简练,逻辑清楚,适合证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类、财经类等高等院校师生以及其他对证券、基金业监管感兴趣的人员阅读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