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森林,1965年生,山东昌乐人,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教授,系副主任、副所长,兼任《现代哲学》副主编。主要代表作:《发展哲学引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辩证法的社会空间》(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追寻主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曾获霍英东青年教师奖(研究类),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等。
内容简介
“实践”常被崇拜为孕育一切力量、奠基一切真理、打开一切命门钥匙的自明性存在,这迫切需要“祛魅”。它是理念、计划的贯彻,还是复杂“习性”左右的结果?行动者所处的情境,及其作为诠释者所理解的情境,非施动者的诠释者所理解的情境,是不同的。遗憾的是,常见的解释恰是第三种情境的产物。以“劳动”和“制作”替代“实践”,“实践”的科学化,理论与实践的二分法,近代主体性解释模式的日益伸张,尤其值得反思。以“劳动”作为主体性根基解释“实践”,仍是从“自然”而非“社会”出发,把“实践”自然化,视之为先验的自然性事实(而非社会性事实),故未超出政治经济学意识形态的解释模式。“自然化”必导致“浪漫化”的反拨。马克思继承黑格尔试图使两者和解,这必然把实践与辩证法融为一体。告别自然性模式,真正走向辩证论模式,在检思“实践”观念当代变迁的基础上,凸现实践内含的复杂、异质、多元、自悖谬性,区分不同层次,把“劳动”逻辑提升到“实践”逻辑,尤其关注和约束其中日趋加重的外推逻辑的延展,合理释解和规范“实践”,构成本书的基本指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