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工业锅炉及炉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脱硫工艺系统、材料和设备选择、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天蓝脱硫除尘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杭州天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西山新干线脱硫有限公司、六合天融(北京)集团公司、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3月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