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与EN l863—1:2000《建筑用玻璃—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 第l部分定义和描述》和EN1863-2:2004《建筑用玻璃—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第2部分 一致性评价/产品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同时参考了ASTM C l048-04《热处理平板玻璃-热增强玻璃、镀膜和普通钢化玻璃产品规范》。
本标准代替GB l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与GB l7841—199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
——取消了钢化玻璃的技术要求;
——取消了抗风压性能的技术要求,增加了碎片状态、弯曲强度的技术要求;
——尺寸及允许偏差项目中增加了边长大于3000 mm 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对圆孔的技术要求;
——外观质量项目中增加了对爆边缺陷的允许规定;
——弯曲度项目中取消了对垂直法半钢化玻璃的要求;
——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