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邱雪梅,女,籍贯福建龙岩,法学博士,专业方向为民商法。1999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在《民商法论丛》、《环球法律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近年来着力于民事责任体系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现为广州大学法学院教师。
内容简介
我国“契约-侵权”两分法民事责任体系在维护人的安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但随着契约法和侵权行为法上新义务与责任的不断扩张,两分法民事责任体系逐渐无法为这些新类型的民事义务与责任提供合理的制度空间,也无法为特别结合关系下受害人的损害提供周全的法律救济。传统民事责任体系遇到了新的现实困境。在考察两大法系和国内不同解决思路的基础上,借鉴德国法上的“统一保护义务关系”学说,尝试建立不同于传统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保护责任,不仅可以在理论上厘清民事责任的界限,实践中实现对特定受害人的全面保护,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民事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