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剑秋,1964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籍贯辽宁鞍山。曾任牡丹江师范学院教授、政治法律系主任、研究生处处长;现任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1986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卞建林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等。曾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曾主编《市场经济法概论》和《经济法学》两本教材。
内容简介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的研究,在保持活跃、升温、开放的理论研究与诉讼实务相结合的基础上,正面临着一个新的拐点——一个迫切需要寻找并确立主体自治性的转折时期,一个需要确立新坐标或可以确立新坐标的时期。这一判断的潜台词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与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走过的轨迹相适应,我国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也正处于一个通过自我扬弃寻找参照系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在侧重英美法系成熟制度、经验的借鉴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衔接之间,曲折前行、审慎取舍乃至不免尴尬的未定型的过程。然而,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正悄然发生剧变,一个越来越自信和自主的中国正出现在国际舞台上。与之相应,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和制度性建构的背景性因素也大大改变。
本书从刑事诉讼目的、基本原则、制度比较、历史考察等多重视角,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旨在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被害人保护制度,最终实现刑事诉讼的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提供理论依据,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必要的制度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