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学文选》共分三卷,但形式上并无必然联系,内容也不存在体系结构问题,在文选编排过程中之所以形成独立谋篇的三个部分,纯粹为个人的研究习惯和专业兴趣所使然。而所谓研究习惯,其实指的就是研究法学的视角、方法和侧重点有别于我们原来已经习惯的思想模式。由于这个缘故,便决定了《法学文选》内容必然宽泛而混杂,于是凸显出一个特点,实际上它不仅包括罗马法和行为法学这样的专论,而且主要表明它还是有关法学研究的一部泛论。囿于这个特点,进而决定了全书体裁不一,文章详略取舍不论,内容删繁就简不严,尤其文论质量差别悬殊,甚至个中舛误之处亦恐难免,所有这一切尚祈读者指正为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