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五个部分,每一部分按照知识体系又大致分为3-6个专题。
各专题大体按照大纲确定的章节顺序合并数个章节而设置,并保证每个专题的真题数量大体相当。但在中国宪法学部分,由于“国家结构形式”方面的真题较多,为此单独设置了一个专题;在中国法制史部分没有像大纲一样对古代法制史部分按照时间顺序安排专题,而是根据知识点的共同性确立专题,对古代法制史部分大体分为古代立法、古代民事和刑事制度、古代司法和行政制度三个专题。每一专题下设“试题归类详解”、“考点归纳”和“仿真题自测”栏目,其中,“试题归类详解”中包括真题、解析和知识清单。
试题归类详解中的真题是2003年至2007年的试题。真题大体按大纲确定的知识点顺序排列;但中国法制史古代部分是在按相同知识点归类的前提下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真题的。
在解析中,针对选择题,尽量对每个选项都作分析;阐述理由尽量具体详尽,如果有相关法条依据的,详引相关法条的内容。如果数个选择题考查内容一致的,在适当情形下合并提供解析。对于主观题,由于答案已经相当明确,因而其解析大多侧重于答题思路,甚至不予解析。
知识清单是对有关真题涉及的知识点或者相关知识点进行说明。如果相关知识点已经在解析中进行了充分阐述,则不单列知识清单;如果几个真题涉及同一知识点或者类似点的,则在知识清单中合并说明。
考点归纳以表格形式出现,包括以下“列”:章、节、已考知识点、预测考点。表格中的章、节并不严格按照大纲确定的章、节设置。已考知识点包括知识点、真题和分值三个“子列”。
“知识点”子列通过尽可能少的字概括相关真题考查的知识点。如果真题为案例分析题,则对所有相关知识点都予以说明。“真题”子列说明真题的出处,包括年度、题型、题号。其中“单”指单项选择题,“多”指多项选择题,“任”指不定项选择题,“比”指比较概念题,“名”指名词解释题,“法”指法条分析题,“辨”指辨析题,“析”指分析题,“案”指案例题,“论”指论述题。“预测考点”列对特别注意点作了简略说明。
仿真题参照“试题归类详解”中的真题拟制,并提供答案及其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