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何家弘,满族,1955年出生于北京;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8年;1977年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学习法律;1983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198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此后曾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并于1995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sJD)学位;1996年1O月至1997年5月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8年4月至5月在法国艾克斯一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2年9月至2005年2月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任客座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主任等。撰写和主编了法学著作数十部,发表各类文章数百篇;主持了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项目以及教育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科研项目。曾经在中国人民大学被评为“有突出贡献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并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9月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业余时间还为“普法”而撰写法学小说和推理小说,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和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会员。创作的四部“洪律师推理小说”中已有三部(《神秘的古画》、《双血型人》、《龙眼石之谜》)被翻译成法文,分别于2002年1月、2005年1月、2004年1月在法国出版。
内容简介
我与刘品新博士合著的《证据法学》自200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以来,得到了学界的认可和读者的欢迎——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便已经七次重印,并且于2006年荣获司法部颁发的“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诚然,这部教材是我与刘品新博士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是其中也凝聚了法律出版社教育分社社长丁小宣先生的创意和心血。因此,我要借本书第二版付梓之际,向丁小宣先生表示诚挚的谢意。
学科是要不断发展的,教材也是要不断更新的。在《证据法学》出版后的两年多时间内,我国的证据法学研究又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果。同时,我们在使用本教材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还听取了其他使用本教材的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这次修订就是以上述认识为基础来进行的。另外,我们结合内容需要添加了一些图片——这是品新博士的强项,以增强读者阅读时的轻松感和视觉效果。对于第二版修订的效果,我们期待着广大读者的评断,而读者的意见又将成为我们再次修订本教材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