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以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红木家具企业集群为个案,试图解释“显因缺失型”企业集群为何形成并得以发展。企业集群作为一种独特的企业组织形式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原因一般有外资驱动、技术主导和大企业效应带动等,本书关注那些不具备明显主导性驱动因素的企业集群,称其为“显因缺失型”企业集群。 本书借鉴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理论,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路径理论和新制度社会学的合法性解释、网络的观点,从动态的、历史的、微观的角度去考察大涌镇企业集群发展的整个过程,考察其中不同的行动者不断变化的角色。结果发现:路径偶然特征以及对一些独特的制度条件的路径依赖再加上大涌镇农民的偶然性选择是大涌镇红木家具企业集群产生的原因;而企业、政府、中介机构之间所形成的协作网络是该企业集群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这种协作网络是独特的合法性期待丛约束的结果,它节约了企业集群发展的交易成本、解决了制度创新的“搭便车”问题,实现了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