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邓海峰,男,1975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祖籍山东莱州。自1994年起至2004年,先后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兼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洁发展机制研发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能源法、民法资源物权制度。自1999年起,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持或参加各类研究课题二十余项,参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等法学论著四部。
内容简介
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国家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许可证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许可证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国内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本书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环境法基地重点招标项目《中国自然资源特权创新研究》(2007JJD820166)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环境使用法律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与环境科学专业师生、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环境执法人员以及热心环境公益事业的人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