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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上旬,安徽省阜阳市几家医院陆续收治了临床表现以发热伴口腔、手、足、臀部皮疹为主的病儿。他们大都被诊断为呼吸道感染,但症状并不典型,因此被部分媒体称为“怪病”。半个月后,这种“怪病”因3天内出现5名儿童相继死亡才引起人们的注意。
疫情被相继上报到阜阳市卫生局和安徽省卫生厅,接着,卫生部的专家也抵太阜阳进行调查。
此时,阜阳当地的“怪病”情况越来越严重。大批疑似病例者涌入了阜阳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孩子们大都反复发热,手部、足部、臀部和口腔出现疱疹。病儿大多来自农村,由于大量劳动力外流,这些患病的“留守儿童”令爷爷奶奶们心急如焚。
为探明真相,更多的标本被送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月23日下午,在5个死亡病例的标本中,专家检测到了肠道病毒71型(EV71)的核酸,并经过测序(检测病毒的核酸序列)得到证实。另外,从21个仅仅在手、足、口这些部位出现皮疹的轻型病儿身上,也检测到了EV71的核酸。
与此同时,临床专家和流行病学专家的调查结果,也支持实验室的这一检测结果。4月23日23:00,卫生部专家组最终确定,传染病的“元凶”就是EV71,由它引起的手足哭啼丙,导致22个孩子死亡。
4月27日,新华社向全国发布此病的相关消息。
5月2日,卫生部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