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薛竑,1970年9月13日出生于浙江省兰溪市。199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4年4月在浙江省兰溪市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5月至1998年8月在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事政府法制工作;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攻读硕士学位,并获(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7月留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教研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3年7月被聘为讲师;2003年9月-2006年7月在本校研究生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并获(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9月荣获第二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2007年4月晋升为硕士生导师,7月晋升为副教授。目前主要从事刑事诉讼原理。证据法学、宪政原理方面的研究。
内容简介
人身保护令作为普通法古老的特权令状,在英美法国家被誉为“大自由令状”。人身保护令是“质疑非法羁押的所有方式中伟大和有效的令状”,“为任何社会认为无法容忍的限制自由提供迅速和有效的救济”,是“解除不正当限制个人自由的司法方法”。现而今,人身保护令已经成为世界各法治国家和国际社会公认的司法救济措施,发挥着使被非法羁押的人重获自由的功能。
从19世纪末,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国洗衣工到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再到20世纪初期人身保护令开始写进中国宪法,人身保护令在中国大地上也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风雨。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重新回顾和审视这段历史有着十分特殊的意义。人身保护令作为质疑非法羁押最为有效司法救济,我们期待着她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