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般而言,环境是指围绕某.中心事物的外部条件的总和。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含义和范围也不一样。人类环境是一个十分庞大和复杂的体系,可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标准对其分类。我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失调,由此给人类的牛存和发展带来有害影响的现象。因自然界自身变化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第一环境问题。因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第二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法研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这类环境问题。人为的环境问题,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情况。尽管环境压力下的中国已不堪重负,但是环境保护工作仍在艰难而有序地向前推进着,并在众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相对于其他法律部门,它具有可持续发展思想贯穿始终、浓厚的科学技术色彩和综合性强的特点。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任务一方面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从而达到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保护立法大致经历了孕育、产生、发展以及初步完善这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