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12666《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垂直燃烧试验;
——第2部分:水平燃烧试验;
——第3部分:倾斜燃烧试验。
本部分为GB/T 12666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12666.2-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2部分: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方法》的DZ-3法(GB/T 12666.2-1990已经被废止,其DZ-1法和DZ-2法已被GB/T 18380.1-2001和GB/T 18380.2-2001替代),并将GB/T 12666.1-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中的部分内容纳入本部分。
本部分与GB/T 12666.1-1990和GB/T 12666.2-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试样长度修改为“约455 mm”(GB/T 12666.2-1990的4.2,本版的第3章);
——引燃源修改为“采用GB/Z 5169.15-2001规定的喷灯”(GB/T 12666.1-1990的表2,本版的5.1);
——试验环境修改为“至少具有4 m3的容积的密闭试验室”(GB/T 12666.2-1990的4.1.2,本版 的5.3);
——牛皮纸条的宽度修改为“约10mm”(GB/T 12666.2-1990的4.3.2,本版的第6章);
——指示旗的下边与火焰的蓝色内锥触及试样表面点上方距离修改为“250 mitt”(GB/T 12666.2-1990的4.3.2,本版的第6章);
——铺底棉层厚度修改为“不大于6mm”(GB/T 12666.2-1990的4.3.1,本版的第6章);
——供火的火焰修改为“火焰总高度为(125-4-10)mm,蓝色内锥高(40±2)mm”(GB/T 12666.1-
1990的表2,本版的第6章);
——增加了图1“喷灯底座固定用楔子”(见5.2)。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3)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山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南洋电材有限公司、扬州曙光电缆有限公司、上海亚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汉洋、唐崇健、郑国俊、胡光政、曲巍、梁国华、鲁邦秀。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2666.1-1990、GB/T 12666.2-1990(DZ-3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