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 381 1-1 983《起重机设计规范》。
本标准与GB/T 3811-198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增加了“前言”。
b)修改了“引言”。
c)将起重机划分为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和缆索型起重机,在“范围”中取消了只适用于电力驱动起重机的限制。
d)将GB/T 3811-1983第2章“总则”的内容调整为本标准的:
——第3章“分级”,并增加了结构件或机械零件分级的规定;
——第4章“计算载荷与载荷组合”;
——第8章“整体抗倾覆稳定性和抗风防滑安全性”;
——第9章“安全”。
e)将GB/T 3811-1983第3章“结构”改为本标准的第5章,其内容的主要变化:
——增加了对钢材脆性破坏评价的内容;
——简化了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计算;
——修改了结构疲劳强度校验计算的有关内容;
——适当调整与修改了对起重机刚性的要求;
——补充了对结构设计的构造要求。
f)将GB/T 3811-1983第4章“机构”改为本标准的第6章“机械”,其内容的变化如下:
——机构计算充实了电动机容量初选及验算,引入了机构设计的基本内容和机构性能的简要计算等;
——对机械零部件计算进行了修改。
g)将GB/T 3811-1983第5章“电气”改为本标准的第7章,增加了关于起重机电气调速与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D、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N、附录O、附录P、附录R、附录S、附录T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E、附录I、附录M、附录Q、附录U、附录V、附录W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