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修改采用ASTMC967:2002a《铀矿石浓缩物》。
本标准和ASTMC967:2002a相比,主要技术差异是:在杂质含量不罚款限值中,钛0.02%宽于ASTMC967:2002a中的0.01%,钒、碳、钍要求严于ASTMC967:2002a标准要求。
本标准代替GB/T 10268-1988《铀矿石浓缩物》。
本标准和GB/T 10268-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前言;
——原“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改为“范围”,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4.1.1.1中八氧化三铀中铀含量(质量分数)由大于75%调整到大于80%;
——4.1.3增加了对硝酸不溶铀的含量控制要求;
——4.1.4增加了对可萃取有机物的含量控制要求;
——4.1.5中杂质含量限值要求中的“标准值”改为“不罚款限值”,“最大限值”改为“不拒收限值”(见表1);
——4.1.5表1“不罚款限值”中的磷、氟、铁、钙、锆、镁六项元素严于原标准要求;
——4.1.5表1“不拒收限值”中卤素、氟、铁、砷、钙5项元素保持原标准要求,水分和其他元素采用了ASTMC967:2002a标准中的“不拒收限值”;
——4.2.2中增加了对铀矿石浓缩物流动性的要求;
——“5验收规则”中删除了对称重的要求。
GB/T 11848.1~11848.16《铀矿石浓缩物的化学分析和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方法》是本标准的支持性文件。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明良、周夏生、黄代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268-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