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准确及时地采集宏观统计数据,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5〕14号)和中央编办(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文件精神,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于2005年12月由原云南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云南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云南省企业调查队合并组建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调查总队是政府综合统计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和分析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内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完成地方政府委托的有关统计调查,为地方党政领导机关提供统计调查服务等。
根据国家现行的统计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国家统计局省级调查总队与同级统计局业务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调查任务的通知》规定,调查总队从事的调查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及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调查,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调查,农村贫困监测,生产、流通消费等价格调查,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部分服务业调查,城市社会经济和农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调查,企业景气调查,企业集团和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等,以及涉及国策社情民意的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自成立以来,围绕“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省党政领导的需求为重点,积极开展分析研究工作,编写了一大批优秀分析材料和研究报告,仅2007年就有4篇(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10篇(条)受到省领导的批示。为了进一步提高总队机关的优质服务水平,同时,也为州、市、县(区)调查队的优质服务工作提供借鉴作用,我们组织编辑了《云南调查报告》一书。
该书主要收集了总队机关成立以来各处室承担并完成的国家局及各司(中心)招标研究的课题;总队开展并通过评审的课题;在国家局及各司(中心)的评选中获奖的优秀分析报告;机关各处室撰写上报后,受到中央及省领导批示的优秀分析报告;以及机关各处室撰写的对社会反响较大的分析报告等内容。报告分为:城乡居民生活篇、物价研究篇、农村经济发展篇和工业企业发展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