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彭海青,女,山东省青岛市人。1998年毕业于青岛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湘潭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7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晋升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已出版个人专著《刑事诉讼程序设置研究》1部。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厅研究项目各1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研究项目5项。主编、参编各种教材、著作等10部。《论恢复性司法》于2005年荣获中国法学会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论文类二等奖。
内容简介
本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刑事裁判权的学术专著。
刑事裁判权是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对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作出处理的国家权力。其直接关涉到刑事诉讼中其他国家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合目的性、诉讼参与人权利的予夺、社会冲突的解决以及社会和谐的恢复,在刑事诉讼权力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本书采用历史考察、比较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博弈论及多学科综合研究等方法,对刑事裁判权的产生、内涵、特点、地位、主体、客体、功能、局限、运行原则、程序、制约机制以及价值理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探讨,提出个人独到见解,对于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方法的更新、发展,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完善,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某些问题的解决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