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振清:1979年进入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已历时25年。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不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25年中,王振清同志曾历任原北京中级人民法字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二中院副院长,后又转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
25年来,王振清同志始终未脱离审判岗位,并在多个审判业务部门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和管理经验。并受聘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八所高等院校担任客座法学教授,在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任兼职研究员。同时任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行政法研究会理事等多个法学社团负责人。2001年,受聘于北京市人民政府,担任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
多年以来,王振清同志专心对法学理论的研究,注重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并且有行政法、知识产权及民商事等多部法学著作出版。业余爱好,文学创作,多次获文学奖项,现为北京作家协会会员,兼有“法官作家”之称。
吉罗洪:1959年7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吉罗洪同志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业大讲师,业大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客座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合著、专著数部,主编《反倾销法律制度及早诉应诉指南》,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文章数十篇。
内容简介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完成宪法所赋予的职责,除了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外,还必须有一个完善的行政诉讼制度。尽管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相对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而言,不失为一部良法,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诸多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所幸的是十届人大常委会已经修改行政诉讼法列入议事日程 。我国15年前颁布实施的《行政诉讼法》,其制度安排难以完全适应现在的实际需要,迫切需求进一步加以修改与完善。本书就是立足于行政诉讼实际,结合行政诉讼中经常遇到的前沿问题进行探讨。本书是长期工作在行政审判一线的法官通过自己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面形成的,希望通过本书的出版对我国行政诉讼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也希望通过本书的出版能对我们审理有关行政案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