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廖永安,男,1972年1月生于湖南安化,1990年考入湘潭大学法学院,先生获得法学学士与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并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院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南省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入选胡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与他人合著的学术著作主要有:《民事诉论理论与改革的探索》、《民事诉论原理》、《中国统一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书》、《民事诉论法学》等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月旦民商法杂志》、《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先后主持司法部部级课题、省社科基金课题、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多项,参与完成教育部重点课题2项、司法部重点课题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1项,2003年获教育部第九届霍英东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
内容简介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将民事诉讼理念更新与理论探索同民事诉论程序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充分体现了诉讼理念与诉讼基本理论对诉讼程序制度建构与改革的指导意义。二是对问题的研究充分运用了系统论与比较的研究方法,提出了不少务实、独到的见解。尤其是诉讼费用制度与程序整合系列专题,充分反映了作者对问题研究的宏观把握,其所提出的相对系统的改革方案,对于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科学构设以及民事程序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三是对问题的研究相对深入系统。全书共分为二十一个专题,主要集中于民事诉讼目的、诉讼行为、诉的利益等基本理论的分析,以及诉讼主管、诉讼费用、诉讼内外程序机制的整合等具体制度和程序的探讨,体现了鲜明的专题研究特点。当然,本书中的有些观点,如对我国陪审制度的否定性评价等仍有待于进一步商榷,但作为一部专题性的民事诉讼研究著作,对于我国正在着手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无疑具有相当的理论与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