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明远,男,1969年6月生,山东省枣庄市人。
1992年、1996年分别获北京大学环境学学士、环境资源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系我国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系我国环境资源法专业领域第一位博士后研究人员。2001年6月至清华法学院任教至今。其间,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在哈佛法学院和哈佛大学环境中心从事访问研究。
现为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秘书长,法学院副教授;兼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法专家,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土地学会理事,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亚洲开发银行环境资源法项目顾问,澳门科技大学兼职副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环境资源法)重点研究基地兼积研究员等。
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资源法、生物安全法和能源法,著有《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作品。
内容简介
清洁生产是相对于污染物的末端处理而言的,是《联合国21世纪议程》所确认的实现工业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和必由之路,也是当今世界环境保护的新潮流。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已成为我国必然的发展模式。
在本书中,作者综合运用经济、社会、科技与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清洁生产法产生与发展的背景、清洁生产法的含义、本质、特征、存在形式、基本目的、思想基础、利益机制、基本原则、主要制度以及我国清洁生产法制的构建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探讨。
本书适合于从事法学研究、教育或学习的高等院校与研究机构的教师、学生和其他人员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