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杨松,女,副教授,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1998年获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 ,2000年6月任教授,2003年1月任院长,主要研究成果:国家级立项一个,发表学术论文四篇,参编著作两部,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辽宁省政府WTO咨询服务中心 专家咨询员、辽宁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专著《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等4部,参编三部,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基金项目;国际法与国际货币新秩序研究;主持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九五规划项目“外商投资持许权”项目,“法律问题研究等。
内容简介
诞生于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其签订标志着国际货币法的创立。此后历经半个世纪,三度增削,功能日强,成为国际货币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条约。在世界经济一体化、重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今天,深入探讨和研究基金协定,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极为显著的现实意义。本书立足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国际背景,运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对基金协定的法理念、四大经济制度的变革、监管机制的运作、基金协定的发展及走向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
本书共三编九章:
第一编从考察基金协定的演变历程入手,透视其对国家货币主权限制的法律效力;通过探讨其法律性质、功能、价值取向等问题,阐析其形成四大经济制度的法理基础。
第二编集中对基金协定的四大经济制度进行法律研究,并探寻隐藏在其后的经济动因,特别是着力考证了每一经济制度在20世纪末今天的变革与最新发展,进一步分析了基金协定基本功能的转变对其监管合作新机制的立法冲击。
第一编在侧重分析国际金融关系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阐述基金协定适应这种发展的变革与修改,寻求有关解决的途径,探究中国与基金协定及基金组织合作的可能性、现实性及其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