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吴庆宝1964年10月出生,1985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1985年8月-1987年5月在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期间至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锻炼工作1年。
1987年6月来最高法院经济庭工作。1987年10月-1988年6月借调至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工作,曾筹备《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际研讨会》,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草工作。
1991年筹备、参加第二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1993年-1994年筹备、参加全国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并负责起草院领导工作报告。
1999年、2000年因审结案件数量近100件,法律、社会效果较好,被授予个人嘉奖1次、个人三等功1次。 2001年8月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审判员。2002年起担任民事审判第二庭第一合议庭审判长。
2003年1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同年4月出任民进中央社会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05年3月被国土资源部聘为“国土资源特邀监督专员”。负责起草了《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63条,有效地规范了期货交易秩序。近3年来,领导的合议庭各项工作成绩突出,2次荣获集体嘉奖。撰写、组织各地法官编写民商审判著作、论文等700万字;《裁判的理念与方法》、《金融诉讼原理与判例》(丛书)等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实践和研究指导工作的审判长、资深高级法官。作者从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出发,论证和研究了民商事审判标准、司法改革的原则与目标、裁判文书改革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商事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从较高的层面阐述了当前经常遇到的担保法、保险法、公司法、证券法、期货法中的证券诉讼、期货案件审理、民事责任竞合等与民商事审判关系密切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