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本书系著者在东京帝国大学担任法理学讲座时所编之讲义,惟根据一学年授业经验,著为斯学,公刊问世,非不自知其为时尚早,然如能借此获得师友之叱正,以资今后之修改,抑亦著者与学生之大幸也。
二、是书系讲义体裁,对于自己之说明与学生之思索,务期留有余地步,而讲授时间,一学年为三十星期各三小时,故本书以简单为第一要义,虽日简而不明,为著者不文之所致,然言而不尽,则本书当然之性质也。
三、是书全体所用之主要参考书,列记如下,至于供一部分参考之书籍论文,书中随处引用,或避免烦琐而留在讲授时补足之。本书所述,有时姑从通说,介绍先觉所论,有时故为立异,大胆主张未成熟之私见,是即讲义之所以为讲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