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闫桂芳,女,1963年12月出生,山西临猗人。1986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本科,2005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分配到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任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宪法与行政法学会的会员。主要著作有:《中国新罪名通典》(参编)、《中国宪法基础》(副主编)、《法律与环境和科技》(合著)、《宪法》(副主编)等学术教材和专著。另在《法制日报》、《人民司法》、《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
内容简介
我国是一个现代化后发国家,闭关锁国、拒斥某些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可谓教育深刻。从本质上来说,财产征收、行政补偿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因而相对来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关于财产征收、行政补偿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国台湾地区与大陆同根同源同文化,但在法制建设方面沿袭德日较多,无论是财产征收、行政补偿理论研究还是制度建设方面都积累了一些经验。因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将为我们开展财产征收、行政补偿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提供不可多得的经验素材。
在我国,统一的财产征收、行政补偿制度还未建立,但是直接约束财产征收、行政补偿实践的规范文件并不少见。这是我们的优势,也是我们的不足。如何以先进的理念作指导,并在借鉴和学习的基础上,绘制出一个反映时代要求又符合中国国情的财产征收制度是此书研究的目的和归宿。本书以我国财产征收为课题,通过对国外财产征收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的比较和研究,集中分析和探讨了我国财产征收制度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这个新领域的研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书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研究,而且对于其中的有些观点,也可能有学者会有不同的看法,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