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1986年、1996年、1998年曾分别为中共中央书记处、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法律课。出版《中国法制史》(古代卷)、《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中国宪法史》等专著十余部,主编《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中国司法制度史》等著作二十余部,其中有些已译成英、日、韩等国文字。
内容简介
中国监察法制的历史是中国法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源远流长、从未中断的。监察法律文化的积淀之深厚与监察立法内容之丰富,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创造力,是取之不尽的治国财富。
中国古代的权力结构是沿着专制主义集权的轨道发展的,它之得以矗立,有赖于统一的军队和统一的官僚机构的支撑。官僚机构是推动国家机器运转,实施治国、理政、驭民的物质力量,因此治官——使官僚按照法定职责行事,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治官而需要察官,为察官而需要法律,监察法制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
由于历代的历史背景不同,面对的政治形势和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关系也有异,因此监察法制的具体任务是不同的,但总的说来都是依法整肃百僚,“彰善瘅恶,激浊扬清”,平衡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分配,控制官僚个人法定权利以外的占有,借以缓和官与民的矛盾,发挥官僚机构的制衡作用和实现社会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