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艳红,女,1970年生,祖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中南政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博士研究生。1988年9月考入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2年毕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主授刑法学。1995年9月考取中南政法学院刑法硕士研究生,1998年毕业,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北京大学法院刑法博士研究生,现在读。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加编写著作4部。
内容简介
本书从语言与逻辑的角度对罪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其中罪名的语言特征包括词义特征,即罪名的特殊语义要求,例如精炼、简明,以及语法特征,即罪名的特殊语法模式。罪名的逻辑特征是将罪名作为一个概念,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分析其逻辑内容。这种语言逻辑分析,可以从语言学与逻辑学上考察罪名,使罪名理论进一步科学化。
本书以较大篇幅对罪名作了法理上的分析,例如根据刑法条文中罪状的表达,对单一性罪名、排列式罪名与选择性罪名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书不仅立足于我国刑法论述罪名,而且对罪名进行比较研究,考察世界各国罪名立法模式。以此作为理论平台,对我国罪名立法模式加以反思与展望。此外,本书将罪名确定分为罪名辨定和罪名取定两个类别,并分别就这两个类别深入探讨了各自的确定标准。这一研究思路打破了我国刑法理论上习惯于笼统探讨罪名确定标准问题的做法,极大地推动了罪名理论发展,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上述特点表明,本书是作者经过深入研究的学术成果,而非一般理论泛泛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