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杨勤法,法学博士,现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从事经济法、公司法等教学及研究工作。参与相关课题多项,在《法学》、《中外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二十余篇,参与《公司法》(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教材、专著的编写。
内容简介
现代公司发展的结果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者或者大股东(控制股东)控制公司成为公司运行的基本模式。经营者与大股东的利益并不总是与所有者或小股东的利益相一致,这必然产生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失衡,大股东(控制股东)与小股东利益失衡。因此,通过合理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使公司参与者的利益得到平衡,就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价值。但是,公司治理并非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其中,司法作为社会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完善公司治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书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和判断,对我国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前提进行分析,以期寻找我国司法介入的合理限度,从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治理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