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 K 5658—2002《建筑用氟树脂涂料》和JIS K 5659—2002《钢结构物用氟树脂涂料》。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工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常熟市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衡峰氟碳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氟特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光辉化工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东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阜新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丽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摩天氟碳科技有限公司、大金氟涂料(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时远氟涂料有限公司、深圳 嘉达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瑛、朱东、丁念承、龙连原、刘谦、侯汉亭、毛翠霞、王国美、王万令、胡基如、费植煌、李洪经、吴彦军、周法现、雷智斌、陈彪、张时流、熊永强、彭菊芳、吴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